跑完步後的早上

怠惰了兩個月之後,終於在昨天去師大操場跑了一千兩百公尺,就覺得無法承受了(苦笑)自己沒有體力,沒有肌力,也沒有肌耐力是一直都知道的是,但隔了半年左右才開始的運動讓人特別意識到上述事實。大概也無法去跑馬拉松,也沒有要跑上半個小時,只不過是想要依照自己的步調每個星期跑個三次左右,如同走路般的運動。

二十四歲了,習慣於把自己不喜歡的大部份事情怪罪命運或是所謂的環境,像是為什麼找不到自己喜歡的工作,或是為何沒有選填自己喜歡的科系之類的。其實,我的父母從來沒有阻攔我,基本上一次也沒有。絕大部份的事情都是我自己決定了,念了四年的美術班和彈了五年以上的鋼琴都是我自己放棄掉的,喜歡但是撐不下去,不夠喜歡,也不夠厲害。仔細想想,選填大學志願的時候也是,法律系固然是在名單上面,但在家裡排出來的志願序明明是在後面的,那時候的滿級分是可以填什麼上什麼的(醫科除外),是我自己動搖了,我自己去抽換了次序,我自己改變了我的人生,再也不是什麼政治系國際關係組之類的,那時候的我是不是就曾經想要去日本讀書呢?

開始自己瀏覽心理諮商的書之後,才知道要做為一個好的心理諮商師,首先要是一個好人,要能夠察覺自己的問題和身心狀況,才能夠在自知不可能客觀的限制之下,和當事人建立既是治療者和被治療者,也是單單兩個人的關係。才有可能讓當事人因為我所展現出來的樣子,相信自己也可以誠實地檢視自己,也可以在自己可能的範圍內讓一切好一些,承擔起責任。

無關乎個人主義和團體主義的好壞,願意把自己可以承擔的責任具體化並試著解決,很多時候整體也會因此變得健康一些些。那麼比起抱怨和責怪,我們就多了一點可能性變得和自己喜歡的樣子一樣。

當時的我也是因為務實、因為安全、因為想要可以去保護別人,想要相信些除了實力之外的什麼,所以來到這裡吧?

不用去否定過去的自己,持平地看待現在所發生的一切,因為每一個今天的自己的模樣都是用生命中的一天去換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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