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這就是我正在逃避的事物

最近突然意識到,我一直在逃避的,並不是工作本身的型態,或許也不是什麼形而上的事物。而僅僅就是我太害怕與人發生因果關係了,我太害怕看著別人的事經過我發生了怎樣的質變,我太害怕一路守護卻失敗。更簡單的說,我害怕待在一個需要負責任的位置上,待得足夠久而需要負擔起責任,哪怕只是心理上的責任,我也害怕不已。

我有潔癖,或可說是對自己的強烈不安全感。我對自己的信心遠遠低於對他人的信心,因此,我沒有足夠的自信去承擔別人的幸福,那怕只是一點,哪怕只是間接。

而身為一個律師,對於當事人來說,怎樣也不會知道你夠不夠專業,畢竟成因太多太複雜,我們會努力研究並試圖創造奇蹟,但不能夠保證任何事情。那麼,就只剩下自信了吧?現實很難,只要看清現實,其實就不能夠給出當事人想要的答案,那麼就只好跟當事人一起成為被現實世界拋棄的可憐人,縮在角落自怨自艾。

在研究案件的時間和心力上,我問心無愧。但是,因為人生經驗的不足,很多時候,我非常害怕讓人產生不必要的希望,我非常害怕我們想得太少。這世界那麼難,法律的網那麼薄那麼脆,很多人都只能摔落,能接住的人都是有翅膀又想得又深又遠的人。當我們站上場的時候,有一大半都是勝負已決。我們能發揮作用的,往往是在雙方勢均力敵的情況下,那就是比姿勢的優美與否。

第一份工作,五個月。

第二份工作,五個月。

第三份工作,目前四個月。勞動環境和心理狀態都比小時候好上很多,慢慢能夠去調整或意識到自己的不足,而不至於垂頭喪氣。

才終於發現,我討厭這份工作的時候,更多是在討厭自己,討厭自己不能事先預防這一切的發生,討厭自己不能用法條創造奇蹟,討厭我無法拯救所有我看見的人們。我承認,我心裡的某一部份就是天真且聖母得無可救藥。

因此,我需要在這老派的氛圍中待得更久一些,至少一年,好好地去看著自己的當事人因我經手過的案件有了怎樣的變化,好好地去看著我這一隻小小的蝴蝶,掀起的風。

我知道,任何一份工作都可能帶來對別人的傷害,都可以要對相遇的人負起責任。不論以那一種形式,我們都必須意識到自己和他人的每一次接觸,都可能造成傷害,也都可能創造奇蹟。

我還不知道要用怎樣的方式生活並承擔起責任最為適合我?但我想要練習,練習為自己的生命負起責任,練習在別人的生命之前畫出我的界線,抑或是練習去意識到我能否關掉不必要的同理心或想像力?還是要以更不同的方式,重新去打開?

唯一確定的是,我喜歡我現在工作的地方。我希望這裡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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