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戰: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家戰>>擷取了一個家庭在數周內的生活經過,這個家庭由爸爸Antoine、媽媽Miriam、成年的大女兒Joséphine和未成年的小兒子Julien組成。從頭到尾都沒有任何過去的記憶片段,也沒有家人的內心視角,因此,我們對於這個家曾經發生過什麼一無所知,我們只能在旁邊聽兩方岐異的說詞,靜靜看著家人間生硬的互動,如同電影一開始決定是否將小兒子的共同監護權判給爸爸的無名灰髮人士所能知道的。
一年前,媽媽帶著孩子們離開了爸爸。爸爸為了取得小兒子的共同監護權,調職搬家。
媽媽説爸爸對大女兒使用過暴力、威脅並騷擾他們,小兒子也在法庭作證,表示對爸爸感到害怕、不願意和那個人見面。但是媽媽沒有提出任何錄音、物證,或是客觀公正的證人。
爸爸則說,我沒有任何不當的行為,我只是想盡爸爸的義務,不知道為何我的孩子們都不願見我。
一週後,法院裁定爸爸隔週可以與小兒子共度週末。(基於爸爸對於小兒子未曾有過家庭暴力的紀錄,並考量在無法見面的一年中媽媽可能扭曲孩子對於爸爸的觀感,法院無從剝奪父子相處的權利,這在臺灣及法國的現實生活中均有高度可能性。)
在父子相處的過程中,爸爸總是暴躁地開著車,小兒子縮在副駕駛座上不知所措。即使小兒子試著沉默、說謊,爸爸還是陸續取得了媽媽的電話號碼、新家的地址。在父子激烈的衝突之後,爸爸同意在自己的會面交往時間內讓小兒子參加大女兒的生日派對,藉此跟著小兒子闖進了媽媽的新家,又是哭泣,又是抱著媽媽說抱歉。
至此,我們仍然不知道該站在誰那邊。
我們只看見閃躲著不肯見面的媽媽、暴躁地開著車的爸爸、又是說謊又是害怕的小兒子,還有滿心都是遠距離戀愛男友的大女兒。爸爸似乎真的沒有做錯什麼,為什麼大家都不願意好好地和他相處?一年的時間是不是能夠讓家人不再是家人?
當大女兒和其男友在生日派對上唱起了英文搖滾歌曲時,媽媽不見了。在開開關關的門之後,媽媽和爸爸又見面了,兩人不歡而散。
我們不知道媽媽為什麼要獨自和爸爸見面?是害怕爸爸毀掉大女兒的生日派對,或是覺得兩個人可以好好談一談?我們也不知道大女兒為什麼明明緊張得眼神空洞,卻還是站在台上唱歌,不斷地尋找著媽媽的身影?
於是,我們看見得越多,卻越來越不知道該相信什麼、該相信誰。在相互矛盾的細節裡,我們無法看見人物的真心,又或是其實他們也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我們看見爸爸的情緒有些暴躁,行為有些激動,但這是不是就能夠說是一種暴力?還是只是被家人拋棄所生的絕望?是不是能夠直接證明在一年之前爸爸曾經對家人有過類似的行為?還是只要多一些時間相處,爸爸就能夠重新成為家人?
這讓我們正式進入家庭暴力的陰影之下,在有任何明確的客觀證據之前,我們都不能夠知道誰在說謊。偏偏,家人之間相處的時間很長,長得難以隨時隨地錄音蒐證,而且發生爭執的時候往往難以預料。再加上衝突的時刻多在家中,除了家人,只有極度親近的親友作為證人,根本找不到客觀公正的路人作證。換句話說,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們無從判斷媽媽講的是事實,還是為了與爸爸分開所說的謊言。我們更不能分辨小兒子對於爸爸的抗拒是來自於陌生、媽媽的教導或是真實的害怕。我們不是把媽媽和小兒子重新推回地獄,就是讓爸爸因為媽媽的謊言永遠失去自己的孩子,在法律上、情感上都難如戈耳狄俄斯之結,可我們手中無劍。
這是一部結構完整的電影,於是,導演在最後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但是我們重頭再來一次,
如果你是電影開頭的灰髮人士,你會把共同監護權判給爸爸嗎?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一年前,媽媽帶著孩子們離開了爸爸。爸爸為了取得小兒子的共同監護權,調職搬家。
媽媽説爸爸對大女兒使用過暴力、威脅並騷擾他們,小兒子也在法庭作證,表示對爸爸感到害怕、不願意和那個人見面。但是媽媽沒有提出任何錄音、物證,或是客觀公正的證人。
爸爸則說,我沒有任何不當的行為,我只是想盡爸爸的義務,不知道為何我的孩子們都不願見我。
一週後,法院裁定爸爸隔週可以與小兒子共度週末。(基於爸爸對於小兒子未曾有過家庭暴力的紀錄,並考量在無法見面的一年中媽媽可能扭曲孩子對於爸爸的觀感,法院無從剝奪父子相處的權利,這在臺灣及法國的現實生活中均有高度可能性。)
在父子相處的過程中,爸爸總是暴躁地開著車,小兒子縮在副駕駛座上不知所措。即使小兒子試著沉默、說謊,爸爸還是陸續取得了媽媽的電話號碼、新家的地址。在父子激烈的衝突之後,爸爸同意在自己的會面交往時間內讓小兒子參加大女兒的生日派對,藉此跟著小兒子闖進了媽媽的新家,又是哭泣,又是抱著媽媽說抱歉。
至此,我們仍然不知道該站在誰那邊。
我們只看見閃躲著不肯見面的媽媽、暴躁地開著車的爸爸、又是說謊又是害怕的小兒子,還有滿心都是遠距離戀愛男友的大女兒。爸爸似乎真的沒有做錯什麼,為什麼大家都不願意好好地和他相處?一年的時間是不是能夠讓家人不再是家人?
當大女兒和其男友在生日派對上唱起了英文搖滾歌曲時,媽媽不見了。在開開關關的門之後,媽媽和爸爸又見面了,兩人不歡而散。
我們不知道媽媽為什麼要獨自和爸爸見面?是害怕爸爸毀掉大女兒的生日派對,或是覺得兩個人可以好好談一談?我們也不知道大女兒為什麼明明緊張得眼神空洞,卻還是站在台上唱歌,不斷地尋找著媽媽的身影?
於是,我們看見得越多,卻越來越不知道該相信什麼、該相信誰。在相互矛盾的細節裡,我們無法看見人物的真心,又或是其實他們也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我們看見爸爸的情緒有些暴躁,行為有些激動,但這是不是就能夠說是一種暴力?還是只是被家人拋棄所生的絕望?是不是能夠直接證明在一年之前爸爸曾經對家人有過類似的行為?還是只要多一些時間相處,爸爸就能夠重新成為家人?
這讓我們正式進入家庭暴力的陰影之下,在有任何明確的客觀證據之前,我們都不能夠知道誰在說謊。偏偏,家人之間相處的時間很長,長得難以隨時隨地錄音蒐證,而且發生爭執的時候往往難以預料。再加上衝突的時刻多在家中,除了家人,只有極度親近的親友作為證人,根本找不到客觀公正的路人作證。換句話說,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們無從判斷媽媽講的是事實,還是為了與爸爸分開所說的謊言。我們更不能分辨小兒子對於爸爸的抗拒是來自於陌生、媽媽的教導或是真實的害怕。我們不是把媽媽和小兒子重新推回地獄,就是讓爸爸因為媽媽的謊言永遠失去自己的孩子,在法律上、情感上都難如戈耳狄俄斯之結,可我們手中無劍。
這是一部結構完整的電影,於是,導演在最後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但是我們重頭再來一次,
如果你是電影開頭的灰髮人士,你會把共同監護權判給爸爸嗎?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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